我在公司工作了6个月,于2017年11月份进入公司,有三个月的试用期,我可以争取到什么利益?
更新时间:2018-07-18 06:13:40
问题描述:
我在
公司工作了6个月,于2017年11月份进入公司,有三个月的
试用期,试用期过后去找老板签合同,老板以等
工资体系出来之后再签拒绝了我,刚满6个月时老板无故解雇了我,并且拖欠了我两个月的工资,5月份的保险也没有买,我可以如何维权,我可以争取到什么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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