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效?如果要求二房东支付违约金的话,现在我应该怎么处理这样的纠纷。
更新时间:2018-12-18 20:14:14
问题描述:
我是在2009年2月2日与房东签订的
租房合同,2009年9月23日房东突然提出让我在这个月末搬出去,原因是房东要求涨租(这个时候我才确定他是二房东),我们的租房合同上并没有写明房东要求房客搬离的话需要提前多少时间通知,但是他确实是违约了,因为并没有到期,况且时间太紧迫了,根本不可能在几天内找到其他合适的房子。我不知道我与这个二房东签订的
租房协议是否有效?如果要求二房东支付
违约金的话,是否能拿到。我们的租房协议上是写明任何一方违约都需要支付另一方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现在我应该怎么处理这样的纠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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