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提供了新的职位且员工接受了该职位,公司提供了新的职位,是否正确?
更新时间:2018-12-19 11:38:55
问题描述:
部门撤销,
公司提供了新职位,但不是我兴趣所在,故辞职。
根据公司发给个人的通知部门解散的信件中写明“公司将按照员工工作年限n,给予n月工资的服务补偿。如果公司提供了新的职位且员工接受了该职位,则不再给予服务补偿”。
我理解,反之,公司提供了新的职位,我没有接受,则我应当享有该补偿。
不知是否正确?
盼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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