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她对完帐就把条子还给我,紧接着在2011年7月12号下午法院的人说有人告我借钱不还,是不是有违法乱纪的行为
更新时间:2018-12-20 00:00:49
问题描述:
我是
喀什市做小生意的,因朋友恳求我帮她凑钱免灾,我没有帮,她就说没有钱也可以,让我帮她出具一张15万元的票据,她在再三恳求我,说她对完帐就把条子还给我,我刚写好放在我办公桌上,谁料想让她弟弟看见给偷走了,我是2011年7月2号出具的借条,紧接着在2011年7月12号下午法院的人说有人告我借钱不还,要扣走我的两辆车,可扣走的一辆车是我本人的,一辆是我妹妹的,他们也一起扣走,什么手续也没给我们,就直接开走了,按照法律是不是要给我们一份裁定书?于2011年7月14号就直接开庭了,我想问的是喀什市人民法院这样是不是有违法乱纪的行为,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