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现在新招了一名员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员工自己要求公司不予以缴纳保险,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啊?

更新时间:2018-12-20 05: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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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务派遣合同是指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
    双方的不同点有:
    一,签订合同的时间长短不同。劳动合同对于签订时间没有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相关规定应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用工形式不一样。劳动合同签订双方直接用工,而劳务派遣合同双方并不直接用工,而是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上班;
    三,涉及主体不一样。
    劳动合同只涉及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而劳务派遣合同涉及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
    四,是否能够签订非全日制合同方面。劳动合同可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五,岗位不同。
    任何岗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六,对于单位主体的规定不同。劳动合同的单位方注册资本没有要求,而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
    2018-12-20 05: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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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与生效同时发生。也就是说,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缔结合同时,合同就生效了。但是,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有特殊约定或者法定生效条件的,必须待生效条件成就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要办理批准手续后才能生效的,主要限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公司中的国有股权转让,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经过合营各方的同意。
    “合营各方同意”就是该种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定生效条件。现有法律并无股权转让合同必须在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的规定,因此,登记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是对已经发生的股权转让事实的确认,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履行后才可进行。
    应就被转让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如审阅被收购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同、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等必要的文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权机构。审慎调查,明晰股权结构是为了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合同各方均符合主体资格,能够顺利完成股权转让,实现交易目的。
    避免当合同签订后却发现签约的对象其实不拥有股权的现象发生。明晰股权结构,确认转让的份额后,应当确认股权转让对价。一般来讲,股权转让对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涉及国有股权转让,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聘请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所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报国家有关资产评审机构批准确认。
    税务部门为防止股权转让方恶意避税,在股权转让交易中,可能会要求出让方按照被收购公司近期的审计报告中确认的每股价格确认股权转让的对价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权转让,转让对价应由双方综合公司成长情况、受让人对公司贡献等多方因素协商确定,一般不得低于公司经审计后的每股价格。
    2018-12-20 05: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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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正确理解应为:
    劳务派遣单位(即劳务公司)应当(即负责)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与派遣工作有关的诸如“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事项。
    该条并不涉及被派遣人员的任何事项,被派遣人员只能跟劳务派遣单位(即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存在同时需要与接受派遣员工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能。
    因此,“用工单位没有签的,是否就能理解为工资标准执行同工同酬” 同样是不存在的。
    2018-12-20 05: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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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和正式工作时一样的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依法享有保险待遇的权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以后,应按月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
    劳动者除获得劳动报酬外,还应享受与其他员工相同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行为并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有权依法获得赔偿。在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如发生劳动争议,可依据有关规定,到市、区、县劳动仲裁部门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程序解决。
    2018-12-20 05: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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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公司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不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应当怎样向公司理赔
企业不签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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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该怎么办,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一般应当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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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员工拒买社保为由,可以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1、自制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即为有效,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劳动保障部门的审批。 2、无论是单休还是双休,均无不可,但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超过40小时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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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名员工,在公司工作试用期内,由于不符合条件被辞退,公司要为该员工缴纳保险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   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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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向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是什么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况。 第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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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49条内容是哪些
劳动合同的书写内容包括以下: 1、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2、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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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如何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
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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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公司之间签订的假合同是否违法
两个公司之间签订假合同无效。合同有效的条件有: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假合同属于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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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一个公司干了一个多月,没有签劳动合同,咋么办。那个公司也叫我别干了这是什么事?
如果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和主张双倍工资,并提交劳动者的工作证、单位的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资料。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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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退休年龄且劳动合同到期,但社保未缴满十五年,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有没有补偿?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与公司协商解决、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等。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决定。如果与公司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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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6年3月1日到公司,公司今年要注销在上海和东莞的业务。公司告诉我做到5月7日止请问如何赔偿我
公司注销应当对员工进行赔偿,不需要其余的安置。但当事人自愿的除外。且公司注销前,应当以其清算资产为限,优先就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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