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有这样一个问题想咨询您,请赐教。我想买一套宅院,两层半的楼房带一个小院。该院用地性质是国有划拨。售房人在该宅基地上是一分为二建了两套,因此购买后他不能给我土地使用证,只能签协议到公证处公证。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会有什么样的后患啊?以后政府还要不要让交土地出让金?急需答案,请你在百忙中能给予解释。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