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我们就不买了,卖方要求我们赔偿违约金。已经超过了规定时间,应该如何解决?
更新时间:2018-12-20 10:21:45
问题描述:
合同上房子面积十七平方米,但实际一个阳台面积7平方米没写在合同上。合同签了,并且押金两万元也付了。查看
房产证,上面只写了十七平方米。卖方说当时有些事情耽搁,所以就没去把剩下的房子面积去补写在
房产证上。
按合同,卖方要求二009年7月份交首付,那时是7月中旬,买方提出把剩下的房子面积补上,否则我们就不买了,卖方同意,说办理这事要一个月多40天。事情办理得顺利,8月初就办好了,现在,根据合同,卖方要求我们赔偿违约金。8月份办好此事,已经超过了规定时间,卖方对买方的提出的赔偿是不是合理?应该如何解决?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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