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原来的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和补偿吗?是否可以提出赔偿?没签合同这几年还是直接到劳动局直接申请仲裁就可以了?
更新时间:2018-12-20 11:45:15
问题描述:
在一单位工作了差不多九年了,就去年和前年两年买了社保,合同到期一个月多了,到期前,公司提出续签,因为待遇问题暂时与单位协商,现在一直没回结果。现在有辞职打算,问题是原来的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和补偿吗?
(附:前面几年有两三年没签合同,但一直在该单位工作。单位合同是一年一签)?
如果公司以不知道劳动关系为由,没有档案为由拒绝补交,是否可以提出赔偿?因为管人事的人来的比较晚,晚了三四年。
目前的情况是还没辞职,仍在继续上班,但也没签定合同。
没买社保,没签合同这几年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如果要求赔偿,赔偿标准如何定,麻烦告知一下具体法律条例。
如果请求劳动仲裁,是否需要先通知公司人事或领导?还是直接到劳动局直接申请仲裁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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