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在淄博市农村信用社下设在农村的信贷点工作了29年,他们这个群体现在应该怎么办?是否形成了劳动关系?
更新时间:2018-12-21 14:52:34
问题描述:
我妈在淄博市农村信用社下设在农村的信贷点工作了29年,但是农信从来就没有和她们这些人签订过任何
协议或者合同,也从来没有给她们交过任何
保险。今年农信要撤销这些农村信贷点,这样的话他们这个群体就集体失去了工作,他们现在平均年龄大约在58岁左右。现在农信给了个措施让他们签字,就是过去工作的年数*每年200元(如果30年的话也就是6000元)为一次性解除工作的补偿,是否合理?他们这个群体现在应该怎么办?是否形成了
劳动关系?能否向法院要求单位给他们补交保险?具体怎么操作?
热盼????????????????????????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