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请了年假休假至2012年9月9日,但是并没有和开发商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18-12-21 20:21:17
问题描述:
我是一家房地产经济公司的员工,由于公司在红河的楼盘撤场,我请了年假休假至2012年9月9日,于2012年9月11日我未到岗上班,9月10日已向项目经理表明我要辞职,但未及时提交
辞职信,在休假期间,我在和公司合作的开发商售楼部做事,但是并没有和开发商签订
劳动合同,也没有收取费用,于2012年9月11日,我公司以我在其他地方上班违反
劳动法为由开除了我,但是我有2万多元的佣金没有发给我,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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