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他们去劳动仲裁,向我这种情况可以向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然后会有多少的补偿金呢?
更新时间:2018-12-22 13:55:30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是2010年11月去
公司实习的,毕业后于2011年9月与公司签订了3年的合同,2012年6月公司以该岗位人员过多而进行回家休息,最后他们去
劳动仲裁,终止了合同并得到了补偿金,而我经公司调配到别的完全不同的岗位,当时我也答应了,只是未做书面上的签订,当时我就提出更改或重新签订合同,但公司一直未实行,现在我在新调配的岗位上工作也快满一个月了,虽然从事该岗位有些困难但也能克服,结果前几天领导未经本人同意又安排我调换,因为当时第一次的调动我就向他们提出如果以后再有什么变动要先得到我的同意,虽然是同一个工作部门,但负责的工作岗位与内容完全不一样,班次也不一样,本来明天是休息的结果领导安排明天直接上去与该班次上班,而且该天不打考勤,只是说以后有机会的话调休,但未给出明确调休的答复,我想请问律师,向我这种情况可以向公司
解除劳动合同吗,然后会有多少的补偿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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