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中:法律部门能能判给老婆为承租人吗?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是法院裁定的法律依据吗?
更新时间:2018-12-22 17: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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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中:
??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五)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
??老人再婚承租公有住房20余年。一直两人生活。户口本也只有两口人。承租人老头去世,继子女不让老婆回家,换门上锁。不让老婆变更承租人。老婆要变更承租人合法的居住在自己的家。房管部门凭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办理。意见不统一,起述法律解决。法律部门能能判给老婆为承租人吗?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是法院裁定的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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