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吗?是否是2个半月的工资?是否可以申请补偿?
更新时间:2018-12-22 21:11:34
问题描述:
我2009年2月份进公司至今,其中实习期6个月,到2009年8月正式签订1年
劳动合同。2010年合同到期后续签3年合同。(公司注册及办公地点都在
上海市,公司性质为私企)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出问题,经济出现严重问题,大量裁员。公司已经提前一个月通知我离职。请问下,我可以要求公司给予
经济补偿吗?如果补偿是否是2个半月的工资?另外按当初签证的劳动合同,自合同签证日起给我缴纳3金,但是经网上查询公司是2009年12之后才给我缴纳的。少交了8月~11月当中4个月,曾多次上报公司人事,拖到现在未补缴,是否可以申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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