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要去做财产公证,我去做公证的时候这个房子可以证明是婚前财产吗?有风险吗?
更新时间:2018-12-23 01:51:05
问题描述:
-?你好,麻烦咨询您一个问题,我是2015.10.19
分期付款购买了期房,合同上是2016年9.30交房交钥匙,我现在手上有
购房合同已经备案,还有购房发票,签合同的时候交了房款的百分之五十,合同写的剩余百分之五十房款于交钥匙之日交清。现在问题是,我国庆节结婚,婚前要去做
财产公证,今天去问开发商说可能工期有点慢只怕到时不能按合同交房,自然我就不给他按时交付剩余一半房款,那么,我去做公证的时候这个房子可以证明是婚前财产吗?如何证明呢?因为我的另一半房款还没给,但是支付剩余房款的钱在我卡上。现在很苦恼,公证需要全款付清的发票,要不然我提前付清,有风险吗?怎样对公证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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