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09年的毕业生。于去年8月份与一家国企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当时规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但实际上我们是试用期一年,然后才转正。现有以下问题想要咨询;
???1、听同事说,转正要提前交转正申请,通过后才能转正。但是我们前期进行了竞聘,即每个人定了岗位。那么这个竞聘的过程,算不算就是转正了呢?
???2、如果我在2010年8月前辞职,按合同当时规定有违约金。如果按实际来算,试用期未到,那么是否就不用交违约金了呢?但是按合同来说,时间早已超过合同中所说试用期3个月,那么还得交违约金。就是不知道这个违约金该如何界定?
???3、想咨询下,一般的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多少呢?(我们当时签了保密协议,也进行了相关培训)会不会多达几万呢?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