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试用期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请问我可以拒绝签订顺延合同,那哺乳期结束后公司要与我终止合同
更新时间:2018-12-24 19:41:10
问题描述:
大家好!我自2006年7月进入一家外企上班,三个月
试用期后与公司签订了
劳动合同,但2007年5月
公司撤销了与每位员工签的原有合同,与大家重新签订了一份3年期的劳动合同,因此我签订了一份从2007年6月1日到2010年5月31日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又与公司续签了一份从2010年6月1日到2013年5月31日的劳动合同,现合同到期我已怀孕6个多月,公司提出要与我签订顺延合同,顺延至哺乳期结束,请问我可以拒绝签订顺延合同,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如公司不同意,我该如何处理?如与公司签顺延合同,那哺乳期结束后公司要与我终止合同,我能获得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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