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待遇有,独生子女费,享受什么待遇,有什么样的相关文件
更新时间:2018-12-25 06:36:09
问题描述:
我们是2003年到2012年从民政局按指标分配到 事业单位的复员军人,在我们之前2002年以前的复员军人都被安置成了 事业单位全额拨款 财政编制,经历了3任局长,前2任局长在任期间我们2003后进单位的复员兵被单位划为聘任制工人,享受待遇有,参照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相应待遇包扩(滚动工资,13月工资,
独生子女费,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按国家政策涨的工资及补发工资约每月200元左右,取暖费每年约1440元)现任局长上任后前二年我们的工资及相关待遇没有变化,至2011年底没有出具任何相关文件,独断专行,取消了我们取暖费以及每月200多元的补发工资,2012年底又取消了我们应当涨的每月280元左右的工资。
请问我们这种情况的复员军人应该是什么编制,享受什么待遇,有什么样的相关文件,我们应当去什么部门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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