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学校提出辞职。学校保留不给)请问我爱人能得到学校赔偿吗?我们该怎么做?
更新时间:2018-12-25 14:36:18
问题描述:
您好!我和爱人都是一家民办学校的教师,我于2011年8月中旬考入公办学校,考试结果在网上公示第二天,我向学校提出辞职。学校以这个为借口与我爱人解除了合同(爱人在学校已工作三年,工作兢兢业业,第一年没买保险,新合同于2011年7月份签,合同一式两份,学校保留不给),学校里
其他参加考聘的老师业已正常上班,唯独开除我爱人一个,校长之前曾
警告我说“要走两个一起走”,这种说法于情于理于法我都不认可,还解释原因说是
董事会研究决定的,任何人都不能更改,请问我爱人能得到学校赔偿吗?我们该怎么做?急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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