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进入破产重整阶段,而企业职工也不认同房地产公司进行安置,破产补偿金赔偿金以及拖欠养老保险公司职工难道无从追讨回来了吗?
更新时间:2018-12-25 16:37:35
问题描述:
金城股份自1995年上市,5月22日进入破产重整阶段,期间国企转制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不说,单单公司拖欠职工养老金就过亿,如今获悉企业破产资金已经到达企业账户,却迟迟不能到达个人手中。
锦州政府曾经担保拖欠养老金一块,却于去年又托管给
凌海市政府。如今政府拟介入一家房地产公司,原大股东不甘心退出,而企业职工也不认同房地产公司进行安置,理由是他们承接安置费。现僵持导致公司现已处于停产瘫痪局面。破产补偿金赔偿金以及拖欠养老保险公司职工难道无从追讨回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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