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国家机关退休人员。在工作期间都是以副秘书长的实职安排工作与履行职责的。请问在离职时的工资补偿有何规定?
更新时间:2018-12-26 02:11:04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国家机关
退休人员。退休后经友人推荐到一社团组织任职副秘书长职务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长达长达两年零四个月。任职时没有签订任何文字
协议,也没有任职文件,但是经社团组织的决策机构--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分管领导面谈后上岗任职的,在工作期间都是以副秘书长的实职安排工作与履行职责的。现在单位决定不再任用,请问在离职时的
工资补偿有何规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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