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青岛市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是否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以及法院强制力执行?是否承担相应的责任?
更新时间:2018-12-26 05:17:18
问题描述:
我在青岛市购买了一套
二手房,由于是通过中介购买,房屋有户口,是房东和房东的父亲(买卖之前中介以及房东未告诉我有第三者的户口),买卖交易完毕之后(已经过户),房东的父亲来找我们说我们的交易不合法,有他的户口,没有他签字不行,再就是房东的户口在交易过程中并没有直接签走,只是在购买合同上写明了在一年内签走,没有押金,由于原房东和他原来的妻子存在
经济纠纷,原房东就来以户口问题找我们麻烦,请问下,这样的情况我们通过法律途径是否能够要求他们父子两的户口即可牵走(未到合同上说的一年期限),由于原房东居无定所找不到人,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以及法院强制力
执行?感谢!再就是这样的情况,中介机构是否承担相应的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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