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违法吗?不给予发工资。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8-12-26 09:01:41
问题描述:
我的情况的是这样的:我在一家桑拿会所工作,职务是收银,然后这边有项会员优惠活动(充1000元送200,充2000送500?;充3000送800?),店里没有制度规定说收银自己不能办卡。假如我们自己办卡,然后客人来消费买单,用的是现金,而我们改用自己的会员卡刷,然后把送的的钱(200、?500、?或800)自己拿出来,这样算违法吗?
公司本应于本月15号结清我们所有工资的(因之前已上呈书面辞职报告),在知道这些情况后,不给予发工资。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