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007年11月19日至2009年2月28日。到现在公司还未通知我续签合同,我有三个问题:
1、如果到了2月28日后这份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2、公司是不是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我续签或者终止合同?
3、如果公司现在通知我不续签,是否需要给我赔偿?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