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也给了女儿(当时女儿未成人,去世后前妻借女儿之名争夺剩余在婆婆手中的治疗费仅剩四万。这样法院都不公正可怎么处理呢。
更新时间:2018-12-26 20:21:51
问题描述:
老公舅舅早年离婚,当时女儿判给前妻,房子也给了女儿(当时女儿未成人,也就是房子由前妻和女儿住),并且一直支付女儿的
抚养费,自己无家可归一直居住在亲大姐家里,也就是我婆婆家。2011年7月舅舅因胃癌去世。之前治病的
医疗费都是由众亲友和单位筹集的,花销三四十万。去世后前妻借女儿之名争夺剩余在婆婆手中的治疗费仅剩四万。舅舅去世前留有
口头遗嘱说这四万交予大姐用于还账。舅舅的前妻为争夺这四万将公婆告上法庭,今年五一前开庭,前段时间法院透露说打算一家一半两万了解,可是那前妻威胁法院民事厅厅长说如果这样就那棺材和炸药到他单位等着给他,那厅长害怕透露消息说决定四万都判给那女人。这样法院都不公正可怎么处理呢。请大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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