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公司不给合同,如果公司不给我补工资,还是去仲裁呢?离职的时候取得什么样的证据能证明是公司的过错呢?
更新时间:2018-12-27 01:40:43
问题描述:
我去年11月入职一家IT公司,当时太过于信任招聘我的人说的话了。入职后听了老员工的一些话有些后怕!首先是周六都要加班,
加班费不是当初承诺的双倍工资,而是公司内部定的基本工资的双倍,也就是说周六上天班拿的双倍工资比平常的单倍工资都少,很吃亏。另我们刚来的人考勤不给,只发了应该给的工资的1/3,追着要才又加了1/3,听说保险
公积金都要追着要。合同只有很少的人拿到了,因为公司不给合同,很多人离职的时候又没有考勤记录,离职的那个月乱算个工资数就把人打发了!经理一直说工资都会按当初谈的数发的,只是财务忙,算错了。但是一问财务和老员工才知道,根本不可能会发够的。我现在手头有录用
通知书,面试我的两个人都在邮件里确认了我的工资数,还有截止到12月24日的考勤记录,以后的没有,有老员工说可以每天在打卡机前拍照,至于工作安排,我们有的提交周报的地方。我按时提交周报!请问是不是也拍个照呢?如果公司不给我补工资,我是去监察大队还是去仲裁呢?离职的时候取得什么样的证据能证明是公司的过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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