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几分钟,到医院后进行了住院观察,是否存在责任,能否进行赔偿在医院观察的费用?
更新时间:2018-12-27 06:45:51
问题描述:
您好,我母亲因为腹泻,到社区卫生服务站输液治疗,医生开的左氧氟沙星,输液几分钟后,我母亲手部红痒,护士说正常反应,又过了几分钟,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当时情况危急,医生和护士才予以紧急处理,并拨打了120,到医院后进行了住院观察,请问诊所是否存在责任,能否进行赔偿在医院观察的费用?因当时的情况无法考证,医生和护士不会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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