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合同无效,不予立案,请问这合理吗?能不能立案?
更新时间:2018-12-27 14:59:09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非农业职工,在2011年4月付全款购买了天
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石北村新利家园小区商铺一间。当时售房处宣称要改成大产权,并且购房
合同上也注明2011年底给房并领取房产证,所以我才交了全款。合同上是村委会的章,法人代表是村委会主任甄祖强。年底确实交了房,但至今仍未能给房产证,也没有改成大产权。所以我想打官司,打合同无效,要求退款。但我找到法院数次,要求立案,但法院以小产权为由,不予立案,请问这合理吗?到底能不能立案?小商铺33平米,15.27万买的。??我的电话:13820006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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