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并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投诉,当地劳动局会受理吗?
更新时间:2018-12-27 15:03:04
问题描述:
今年7月17号在某小公司入职,工作一周后公司让员工在一份制度承诺书上签字,里面包含一项内容是员工离职必须提前22个工作日提交
辞职报告,否则不予发放当月工资。我在八月初提交辞职报告,8月15日领了7月的工资后跟老板说了一声就提前走了。9月18号去找老板拿钱他以我未满22个工作日就走了为由不给工资,并要求我补齐17个工作日后才能给我工资,而他明知道我还在上学无法抽出时间。在工作期间,公司并未与我签订
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况我能拿到工资吗?如果申请
劳动仲裁或者投诉,当地劳动局会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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