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丈夫结婚了。他前面的婚姻有两个儿子,离婚后对女性作出判决。现在我们有一个儿子,现在家,车是我的名字。如果丈夫什么时候不在了,他和前妻的孩子有权继承财产吗?

更新时间:2021-03-20 10:35:18
问题描述:
你好,我和丈夫结婚了。他前面的婚姻有两个儿子,离婚后对女性作出判决。现在我们有一个儿子,现在家,车是我的名字。如果丈夫什么时候不在了,他和前妻的孩子有权继承财产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1357066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你好,婚前一方房产婚后拆迁安置 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拆迁条例产权调换的规定,取得的安置房产权,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或者说是前一物权的权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
     但是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承租人的房产和补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此时要区分是等值还是增值,如果有增值的,要区分增值的具体情况,如果是使用夫妻共有财产使之增值,那么对该增值部分就应该按共有处理。   综上,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房在等值范围内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
    对以夫妻共有财产购买的超过原等值的部分,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所谓等值,应作扩大理解,可以理解为包括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增值部分,因为该增值部分与另一方没有关系,根据物权延伸规则,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我们应当明确,等值,等的是离婚该房产的价值,包括该房产的自然增值,而不是结婚时的价值。
    2021-03-20 10:21:29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1180636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婚姻法解释
    (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造成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原则上是共同共有,但书面协议分别所有的除外。
    2021-03-20 10:26:33
    点赞
  • 民事相关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783842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看子女的实际需要。二看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三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然后,对支付义务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收入的20%至30%按月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对支付义务人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但是,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021-03-20 10:29:24
    点赞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1112176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2021-03-20 10:35:18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我和丈夫是两个人的婚姻,我带着女儿来了。 我们结婚后一起买的房子,他有前妻的儿子,我丈夫去世后,他的
儿子是不能直接继承祖辈的财产,但当前夫去世后你儿子是享有代位继承权的,无论儿子跟你或者儿子跟你前夫,都不影响他的继承权。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你好,律师,我要拆掉我再婚丈夫的房子。 我们两个婚姻双方都有孩子,夫子结婚,我女儿对前夫作出判决,房
你好,如果婚内财产协议有效,一般离婚按协议来处理财产问题。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后孩子归谁
离婚后孩子归谁
离婚法律资讯
你好!我有一个女儿跟我的丈夫结婚后,丈夫和前妻有对方的孩子,所有的丈夫,我和丈夫结婚后买房子和车,房
同居财产分割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的丈夫有第二次婚姻,他有一个儿子和他的前妻,他的监护权是丈夫,但他为他的儿子买了一套房子后我们结婚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刚刚
唐泽栋律师
近期帮助 3185 人
15岁小孩被一群未成年小孩群殴这些小孩该怎么法律责任
刚刚
张强律师
近期帮助 25476 人
我要售后怎么进
1分钟前
张强律师
近期帮助 25476 人
小时候随着妈妈跟五保老人一起生活过中途跟我妈妈分开了我们有义务照顾吗?
3分钟前
广东觉晓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9867 人
你好我叔叔拿走我家存折,称将钱暂时放进去
4分钟前
广东觉晓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9867 人
老板不回信息拖工资怎么办
4分钟前
罗磊律师
近期帮助 1355 人
男方买房首付是女方付款,房子是男方名字没有女方名字,男方还贷,财产怎么分配?
5分钟前
重庆承业所律师
近期帮助 0 人
银行卡被司法冻结了,应该怎么办
9分钟前
赵红生律师
近期帮助 41450 人
50万申请强制执行利息怎么计算啊?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