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签订了一年的住房租赁合同,当时支付了半年的租金和两个月的押金,剩下的半年的租金必须在6月1日之前支付。结果,租赁人不想租,要求退还押金,也没有按合同支付剩下半年的租金。合同上明确记载了如果租赁
更新时间:2021-03-23 07:18:11
问题描述:
3月8日签订了一年的住房
租赁合同,当时支付了半年的租金和两个月的押金,剩下的半年的租金必须在6月1日之前支付。结果,
租赁人不想租,要求退还押金,也没有按
合同支付剩下半年的租金。合同上明确记载了如果租赁人不退还租金和押金的话。如果他租了半年的话,我会把押金还给他吗?他说不退款的话,他住了两个月,还押金的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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