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连续工作年数为18年,原合同于2007年12月30日到期,从12月25日到08年1月12日医疗期间合同公司同意顺延到08年1月12日后公司提出终止,医疗期间我提出了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
更新时间:2021-03-24 11:12:11
问题描述:
我在
公司连续工作年数为18年,原
合同于2007年12月30日到期,从12月25日到08年1月12日医疗期间合同公司同意顺延到08年1月12日后公司提出终止,医疗期间我提出了没有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公司应该和我继续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吗?顺延劳动合同和正常的继续劳动合同,在主张权利方面有什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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