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提出申诉请求。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与海南财源公司签订合同于(1996年11月28日至2066年11月28日)止,合同期为70年,继续履行还要53年,依2016年市场价格,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东边水口市场,年租金为人民币3000元,小计人民币为159000元作为补偿。
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根据《行政强制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行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1、侵犯财产的行政范围/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