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获得赔偿吗?需要什么证据吗?赔偿该怎么算?这些可以补给我吗?
更新时间:2018-12-29 07:33:28
问题描述:
2007年9月进
公司,签有一份到2008年9月到期的
合同,后又签一份2008年9月到2011年9月的合同后,就没有在签了,但我仍在该公司工作快一年了(直到现在)我可以获得赔偿吗?需要什么证据吗?赔偿该怎么算?另在我进该公司到现在公司的的
加班费都是按1:1算的(而且是30天算的)实际上班26天,这些可以补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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