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现在44岁,工作年数26年,2008年与原公司签订的无限期合同,最近2015年被原公司指定为现在的公司(属于同一集团公司),一直是与原公司签订的无限期合同,与现在的公司没有签订合同,现在又从现在
更新时间:2021-03-28 10:41:28
问题描述:
女性,现在44岁,工作年数26年,2008年与原
公司签订的无限期
合同,最近2015年被原公司指定为现在的公司(属于同一
集团公司),一直是与原公司签订的无限期合同,与现在的公司没有签订合同,现在又从现在的公司离开原来的工作岗位是合法的还是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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