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4月我爸把农村他自己名下和我名下的共计2套宅基地和房屋以及所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了本县外乡的村民(该外乡村在他的户籍所在地有自己的房屋和土地)是不是我必须履行合同下户口才能拿到这个尾款?我现在要多
更新时间:2018-12-29 19:49:15
问题描述:
我是
重庆某区县的,06年4月我爸把农村他自己名下和我名下的共计2套宅基地和房屋以及所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了本县外乡的村民(该外乡村在他的户籍所在地有自己的房屋和土地),卖后我们只留3分土地给自己,自己在农村没有宅基及房屋了,现在买方以及住进来了,可是原来签的
买卖合同上,写明了我家必须全部下户口,买家在这上户口,下户口后他才交5000元的购房尾款,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就以我们下户口时为期限(买房扣了5000元的房款作为下户保证金),现在就以我们不下户口,他说他们就不能在该地上户口为由,一直没有付尾款,一定要让我们下户后他才给钱。1我们现在一直没有下户口,想保留农村户口,我想问这条必须下户口规定合理吗?是不是我必须履行
合同下户口才能拿到这个尾款?如果这条合同规定无效,那么我有什么办法可以拿到这个尾款呢?06年5000元的房款如果现在支付给我,我可以算利息或者按物价这算吗?如果可以,我现在要多少钱为合理要求。2还有就是我爸把我的房屋卖了,我有权追回吗?有不有什么失效性规定?今年已经卖了7年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