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合同期限使3年,房东收到5万元后此合同生效,是否是违反了合同?我们签定的5年合同有效吗?
更新时间:2018-12-30 18:54:39
问题描述:
我们是从承租方手里面转让过来的门面,当时也是经过房东同意的,当时合同期限使3年,但是房租是半年一交,现在还有一个月零几天就满一年了,房东要求我们提前一个月交下一年的房租,我们说可以一次性交一年的,但想把合同签久一点,于是和房东协商重新签定了一份5年的合同,但要把5年的房租共计11万在今年之内给他,先一次性给他5万元,在今年8月底之前给他3万元,在年底之前再给他3万元,双方已经签定了合同,但是在合同上注明了:房东收到5万元后此
合同生效,签定合同当天我们先支付了1万5的款项,房东也开具了收据。现在离合同满一年还有一个月,6月8号满一年,但下一年房租要提前一个月给,房东当时口头
承诺在5月8号前把剩余的3万5给他都可以,现在我们在5月6号要支付他剩下的3万5了,他突然拿出一个补充合同要我们签字,不然就不收钱,说不同意后面的5年合同,我想请问一下,房东这样做是否是违反了合同?他虽然只收了1万5,说是要收了5万合同才生效,但是他现在强行要求我们签那份
补充协议,如果我们不签,我们签定的5年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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