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意外死亡,以下继承人财产分配应该是什么顺序?2分配财产,2能分到财产吗?

更新时间:2018-12-30 21:48:55
问题描述:
老人意外死亡,没有留下遗书,以下继承人财产分配应该是什么顺序?1。老人三婚的配偶;2.老人的女儿;3.老人已亡儿子的女儿(孙女)如果只有1,2分配财产,2能分到财产吗?(老人女儿和儿子都是原配生下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继承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1845961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一、法定继承人顺序  继承法第10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2018-12-30 21:41:36
    点赞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388477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继承人死亡之前的继承人能否有继承权:  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没有继承权.因为继承权是附属于权利主体的,作为权利主体的人已经不存在,那么其所享有的继承权也随之消失.  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此时生存的继承人才享有继承权.我国继承法中规定的代位继承制度和为未出生的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制度是属于特例.代位继承制度属于继承权的延续,代位继承人的代位继承权以被代继承人的继承权为前提,且只适用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除此而外,任何人,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享有这一权利。
    2018-12-30 21:44:39
    点赞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752114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第四条规定: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显然,公民因身体受到伤害而死亡,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不在死者遗产范围,所以,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也没有义务用其所得的死亡赔偿来支付您叔叔所欠乘客的赔款。
    2018-12-30 21:46:23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685709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人民法院在审理夫妻共有财产分割问题时,应当遵循以下的原则:
    (1)男女平等。法院所判决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根据该法第17条的规定,基本上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平等的处理权,由此,在离婚分割这部分财产是夫妻双方也应处于平等的地位。
    (2)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面应当注意不得侵犯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要的照顾。
    (3)尊重当事人意愿。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如果一方当事人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权利时,法院应尊重其选择,不应加以禁止。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法院在判决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归一方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应不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经营的正常进行,特别是现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生产资料的比重占的比较大的情况。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分割时也应根据双方各自的实际需要,使物尽其用,方便生活。
    2018-12-30 21:48:55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妻子意外死亡,如何分配?遗产分配顺序是什么?份额怎么分配?亲生父母能得到财产吗?
《继承法》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现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5人,死亡赔偿金20万(为协商赔偿,没有具体分配)请问财产应如何分配?
遗产继承在婚内所得的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财产分配?
具体到公证处咨询办理,离婚协议,双方签字,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就有法律效力,无需公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和我老公已经分居4年了,我们也没孩子,他不同意,如果他起诉我,对于我们的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要平分的,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全部5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财产分配顺序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配偶、父母、子女是死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3分钟前
刘帅律师
近期帮助 5312 人
你好。我妈被打轻伤二级4.4号已立案。至今派出所没有对实暴者采取任何措施。我们应该怎么办
6分钟前
陆培源律师
近期帮助 3698 人
请问女方出轨,男方要离婚并要女方出抚养费有俩个孩子大的十九小的五岁
6分钟前
刘同发律师
近期帮助 165528 人
入团申请书的团课记录写反了
7分钟前
刘同发律师
近期帮助 165528 人
我能问你问题是吧?
11分钟前
孙志伟律师
近期帮助 44744 人
儿子借了黄金分期套路贷
13分钟前
周清智律师
近期帮助 21387 人
高中退学了可以参加单招
14分钟前
周清智律师
近期帮助 21387 人
买了一包鱼豆腐出现变质,赔偿应该多少合适
15分钟前
赵红生律师
近期帮助 41457 人
我在还呗借钱,钱没借到卡被冻结了,说要流水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