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公司逃走,就按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写的申请。
于是劳动仲裁部门也受理了,相关文件在寄送过程中,那个公司地址居然已经租给另一家公司了。
所以当邮件到的时候,邮递员也不负责,现在这份东西被那家与本案无关的公司签收了。
劳动部门就视为送到了,可是我怎么想都不对,这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