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创造的共有财产怎么界定?并要求平分财产。2011年之前的财产算共有财产吗?
更新时间:2018-12-31 19:51:40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你们好!
想请教各位,2004年结婚但没有进行婚姻登记,2011年才进行婚姻登记。所创造的共有财产怎么界定?现由于女方借换工之名义将不满3岁的孩子弃于亲戚家不辞而别(这样的事以前也有过),杳无音讯已有1年多,现在其回来向法院诉求离婚,并要求平分财产。作为男方并没有亏待过女方,现在该如何?2011年之前的财产算共有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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