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的一个朋友(老板)向我借几万块钱,可是快两年了,都还没有还,因为是好朋友,当时借钱的时候也没有写借条,只知道他的香港身份证号码。后来我就过去他帮他忙工作,不料今年4月他以业绩不好宣布放无薪假,直到另行通知,并且承诺4月15号全部结清工资,但是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还清所欠的钱,只是6月的时候还过一点点。之后每次都找借口拖延,说客人还没有给货款等满口谎言,每次都答应什么给,但结果还是不了了知。现在打他的电话号码也换了,他是一个香港人,我有EMAIL和录音、手机信息可以证明他欠我钱,更为可恨的是他在大陆没有任何的物业,我知道他的母亲、姐姐和姐夫在东莞常平某花园有一处物业。如果起诉他的话,不知道能否作为抵押财产之类的?不过我有直接的证据证明他跟客人联系有关货款的问题,里面有提到什么时候收过多少货款,经过什么途径收过,并且最近他也用自己的账户收取过客人两笔货款,所以说他没有收到货款完全是假的,故意不还钱是真的,
现在都已经快两年了,我应该怎么办才能要回属于我的钱,希望贵律师行能帮帮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