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资7750,产假期间,工资扣除保险/税到手6300。
产后报销生育津贴40750,产前1400,住院3000,加上这月工资6400,公司一共只发给了17900(等于津贴被扣的还剩下7200)。
请问:1、公司规定产假是带薪假后,还扣除生育津贴,合法吗?
2、如果扣除,公司能够扣除哪些项目?
3、以我为例,实际被扣除这么多(3.3w)是否有不合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