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接到了开庭通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应该何时进行?
更新时间:2019-01-01 15:50:32
问题描述:
本周接到了开庭通知,近几日着手准备
答辩书,发现一个问题:我在原单位任职1年半的时间,期间未签订
劳动合同,在申请立案时写的请求事项中的时间有误,法律最多支持赔付11个月的工资,而我写成了自入职起第二个月到离职当月。
问题:我可否对该日期申请修改,应该何时进行?
并且,刚刚咨询了法律援助,对方称无论修改与否,都有可能按判决按11月赔付,也有可能会驳回我的请求。
不知该如何规避被驳回请求的风险,望您能给予我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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