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还未办理辞职手续,2.我可以要求赔偿社保缴纳费用吗?4.可以要求工资经济补偿吗?
更新时间:2019-01-01 17:44:35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咨询下
劳动合同与辞职工资待遇纠纷问题。
我16年4月进公司,在16年11月中旬跟老板谈打算辞职,工作到12月底,清算工资提成等,算是已辞职,但还未办理辞职手续,在11月份公司还要求签了个保密协议。
现在情况是,期间从未给我缴纳社保;劳动合同在工作中因业务需要投标签订一“假劳动合同”,也从未给我个人一份;这劳动合同里写了月薪2500,我实际每月工资5000元。
请问像我这情况,请问:
1.这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吗?
2.我可以要求赔偿社保缴纳费用吗?
3.我现在先去办理辞职好还是不好?
4.可以要求工资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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