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深圳宝安区*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临时工,并且他们没有劳务派遣营业执照,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呢?
更新时间:2019-01-01 21:27:12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深圳宝安区*
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临时工,2017年9月19日经深圳宝安区*汽车站对面u创客3楼的*
企业管理公司介绍进去*工作,合同期90天,于2018年1月18日到期辞职,辞职后最后一个半月工资未发放,让我自己去公司结,由于他们公司发放的现金,我辞职后要求他们结算工资,他们借口以朗科为结工资给他们,强行扣除总工资的20%,并且每月扣除70个小时的工时,我一小时14元,并且扣除保险,水电,和管理费等,总共扣除2300,块,我一个半月工资总共才4800块,而且他们以威胁和恐吓的方式逼你在合同书上签字画押,并且合同只有一份,在他们那里,并且他们没有劳务派遣
营业执照,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