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的做法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么?是否视为续签?是否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是否可以维权?应该怎样做?
更新时间:2019-01-02 07:20:17
问题描述:
A和B是一个集团的两个独立法人的公司,我于07年10月在A公司工作,并签定
劳动合同为期1年,到08年10公司没再续签,我继续在原岗位工作、保持原工资水平、公司还交纳相关保险到09年3月。问题一:公司这样的做法符合
劳动法相关规定么?现在情况是否视为续签?如不符请详细说明!另外由于
其他原因两个公司决定调我到B公司工作,并改变工作内容同时在原来工资基础上降低50%。问题:二B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问题三:两公司这样的做法,作为当事人是否可以维权?应该怎样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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