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把房子还他。这个合同有效吗?我能让他给过户吗?
更新时间:2019-01-02 14:29:24
问题描述:
2003年我从亲戚手中买了一套60平米的房子,当时未签合同,未过户,每年我都找他们过户,他们都以各种理由推托,去年再找时,男主人说当年就不知道是卖给我,说是让我
结婚住一下,他这纯属胡说,我是2003年买的,我2007年才结的婚,而且这几年房子都是以我的名义出租的,我的
身份证、
户口本地址也是这个地址,电费及水费条都是我的名,还说把当初买房子的五万元钱退我,让我把房子还他。我爸就怕出事,所以在2008年就写了个买房字据,一式两份,签字画押,但那天他们两口子都?不在家,给他老婆打电话后,他老婆说让他女儿代签了,这个合同有效吗?我能让他给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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