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拒绝参加?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是否可以以此为由要求中止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9-01-02 15:03:1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酒店的工作人员,原岗位是酒店的培训主管,前不久酒店进行了组织架构调整,把部分岗位进行撤并,各部门进行竞争上岗,落选了18名员工。酒店组织这18人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轮岗培训,我们均认为这是酒店为避免支付补偿金而采取的变相辞退行为。
请问:1、我本身是主管,轮岗培训内容均为基础服务员岗位的服务技能培训,我是否可以拒绝参加?2、酒店撤消了我原来的岗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我是否可以以此为由要求中止劳动合同,并要求酒店支付违约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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