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利珠宝城属于欺诈消费者。他们说最多赔偿我付2300元的三倍,说里面还有什么消费税。
更新时间:2019-01-02 15:03:01
问题描述:
你好,我于2016年4月11日在湖北省十堰市房县珠宝城以旧换新活动中购得铂金钻石男戒一枚,新钻戒总价¥14,530,旧钻戒抵扣¥8019,实际支付
人民币¥2300元。旧的钻戒是金750的因为长时间佩戴发黄所以要想换个铂金的。所以买的时候我就认定买铂金的。新铂金钻戒长时间佩戴怎么感觉戒指发黄,我于2017年3月15日请专业人士鉴定这枚戒指是金750钻戒。我本来要买的是铂金钻戒谁知金利珠宝城给我拿了一个金750的,标签与发票开的全部都是铂金950的谁知他给我拿了一个金750的。于是我通过12315与店家协商,因为按照新消法第55条规定必须要退一赔三,金利珠宝城属于欺诈
消费者。而金利珠宝城认定他们只是把标签放错了,不存在欺诈。而且他们狡辩说金750比铂金贵,所以不构成欺诈。通过工商局协商,我不答应。他们说最多赔偿我付2300元的三倍,说里面还有什么
消费税。不赔付以旧换新折价8019的3倍,所以我已经起诉至法院,我在网上查了些资料,准备自己整理材料,打官司。请律师给点建议。非常感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