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各位律师专家能帮我解答下。
下面是合同里面的约定
????8.3?无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合同或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务合同,合同期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无法定理由,乙方不得离职。乙方提前离职应当向甲方赔偿培训费用损失,具体计算方式为:3000*(剩余合同期÷总合同期)=应当赔偿的费用额。
????8.4甲乙双方确认,因乙方违反8.3跳离职,甲方为招聘他人代替乙方工作岗位,所花费用属于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全额予以赔偿。改损失包含但不限于发布招聘信息、笔试、面试、通讯费用、入职培训费用及甲方为此耗费的人力资源成本等,最少为3000元。
????8.5因乙方不服从甲方或业主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造成甲方被业主扣分、被业主处罚及导致甲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全额赔偿。
????8.6甲方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及《服务部绩效考核方案》对乙方进行考核,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得分都在50分一下的(含50分),属于乙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乙方应当自行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