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地址在苏州吴江,两个月后公司要搬迁至苏州太仓(苏州市代管的地级市)不给员工经济补偿呢?
更新时间:2021-04-16 15:07:3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们公司地址在
苏州吴江,两个月后公司要搬迁至苏州
太仓(苏州市代管的地级市),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是:苏州,那公司搬到太仓去,两地距离100公里,我们员工不愿意去的话,公司应该给员工经济补偿吗?不知道公司会不会以太仓市也算苏州市为由,不给员工经济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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